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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3、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6、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年份 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准考证打印 笔试时间 成绩查询 排名公布 面试时间 2023 2023.1.8 1月12日-16日 1月12日-19 2月20日-23日 2月25日-26日 3月 3月下旬 4月 2022 2022.2.16 2月23日-27日 2月23日-3月2日 7月4日-7月7日 7月9日-10日 7月24日 7月26日 8月6日-7日 2021 2021.2.19 2月24日-28日 2月24日-3月3日 3月22日-25日 3月27日-28日 4月19日 4月27日 5月 2020 2020.6.30 7月6日-10日 7月6日-14日 8月17日-20日 8月22日 9月18日 9月25日 11月7日 2019 2019.3.12 3月18日-22日 3月18日-26日 4月15日-18日 4月20日 5月27日 6月6日 7月13日-14日 2018 2018.3.6 3月12日-16日 3月12日-20日 4月16日-19日 4月21日 5月24日 6月4日 7月21日-22日 2017 2017.3.1 3月6日-10日 3月6日-14日 4月17日-20日 4月22日 5月25日 6月6日 7月15日-17日 2016 2016.3.2 3月7日-11日 3月7日-15日 4月18日-21日 4月23日 5月23日 6月3日 7月9日-10日 2015 2015.3.3 3月9日-13日 3月9日-17日 4月20日-23日 4月25日 5月21日 6月2日 7月11日-13日 2014 2014.2.28 3月4日-8日 3月4日-12日 4月7日-10日 4月12日 5月6日 5月14日 6月27日-29日 2013 2013.3.2 3月5日-9日 3月5日-13日 4月8日-11日 4月13日 5月10日 5月23日 6月29日-30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选调生在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改善公务员来源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高素质人才,结合贵州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一批202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计划 1.选调范围: ①43所重点高校毕业生; ②2所高校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会计专业毕业生。 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2.选调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21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3.全省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719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2、3)。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2021年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2021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服务。 上述条件的印证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7.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学校推荐。选调高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选调机关。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09:00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7:00。报考人员须根据职位表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将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在相应栏目上传。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注意: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前将不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将导致报名失败。 3.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6日17:00,选调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选调机关须在24小时之内对已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2020年12月4日17: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不符合职位条件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12月6日12:00前改报其它职位,选调机关在12月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4.每天公布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10:00和15:00公布当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打印准考证(用A4纸完整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各高校考生在本校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100分。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考。 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上旬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有关公告。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对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3以内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省直单位职位面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市(州)职位面试由本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见有关公告。 (五)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 (六)调剂 若有职位空缺,则进行调剂。省委组织部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空缺职位情况,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根据空缺职位情况和职位条件提出调剂申请,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同步组织评审,确定调剂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具体调剂时间和评审地点见有关公告。 经调剂后若仍有空缺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调剂。 (七)签订三方协议 省、市(州)党委组织部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及相关高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签订协议后,考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安排工作岗位 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人员的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个人意愿以及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安排工作岗位。 (九)考察 省委组织部统一对考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对考生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奖惩情况以及社会活动等情况做进一步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综合两部分考察情况形成最终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十)体检 体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选调机关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经考察、体检、体能测评环节,若出现职位空缺,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综合研究,报省委组织部确定是否再次开展调剂。若继续开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录用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将拟选调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考生在参加我省定向招录选调生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签署《贵州省2021年定向招录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的参加我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各个环节。 五、相关政策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定向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有关事宜 (一)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笔试、面试无指定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24280、86826549 附件:1.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docx 2.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省直及垂管单位职位表.xlsx 3.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市(州)职位表.xlsx 4.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0日 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 (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特别提示 一、考区安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 二、诚信报考。报考者在报名前,应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上的学历、学位和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者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者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三、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者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者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 (六)笔试。 (七)资格复审。 (八)面试。 (九)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十)体检。 (十一)考察。 (十二)公示。 (十三)录用审批。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须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繁忙,出现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三、提交“报名信息确认”后,哪类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一)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月16日17:00前),可以在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该职位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在本考区重新选择,不能跨考区。 四、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23年1月16日17: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者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23年1月16日17:00至1月18日17: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示广大报考者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者,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哪类人员可以免收考试费?如何办理免收考试费手续? (一)免收考试费对象。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 (二)办理手续。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招录对象中“本省户籍”、“本省生源”与职位表中的“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1月户籍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到普通高校学习的人员。 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七、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如何规定的? (一)“生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参加高考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人员。 (二)“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 (三)“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后参军入伍,服役满5年退役的人员;②普通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满5年,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2019年以来曾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过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以来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后因取消录用等原因离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队伍的不得报考。 九、技工院校的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技工院校人员可按以下条件和职位报考公务员: (一)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可报考无专业限制的职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由报考者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报考者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十一、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一)外省籍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本省籍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能报考;其他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十二、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是指的哪些人员? 指毕业后须到指定单位工作的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定向生。 十三、非2023届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能否用过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证报考? 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过去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如在读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参加考试)。 十四、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历的人员,其服务基层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十五、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十六、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其中一个登记专业选择报考。 十七、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包含哪些? 省司法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和省司法警官学校人民警察职位。 十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2月25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后,还须参加2月26日的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十九、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类)和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计算机、会计等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登陆“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在“公务员综合”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中查询。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之列的,若所学专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www.moe.gov.cn)网站中查询到,且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则可用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但又无法在上述网站中查询到,由报考者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关于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报考者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一、关于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报考者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审核直接加分。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享受民族乡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截止2023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事业人员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止2023年1月,仍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 (二)截止2023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应累计满3周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以上。 (三)截止2023年1月,仍为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四)在报考时,只能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二十三、截止2023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止2023年1月,仍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 (二)截止2023年1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任职时间累计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近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 (三)在报考时,只能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四、截止2023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 (二)截止2023年1月,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应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 (三)在报考时,只能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因个人等其他原因中途退出驻村,后又重新选派为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任职时间未连续满2周年的,不得报考。 二十五、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六、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测评项目是什么? 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有关最新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二十七、体检标准按什么执行? 公务员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认真查阅上述体检标准,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二十八、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十九、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报考指南》仅适用于《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由贵州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三十、各考区招录信息发布相关网站 1.省直考区网站:贵州党建云 (http://www.gzzzb.gov.cn) 2.贵阳市考区网站:贵阳市党建网(筑红云)(http://www.gysdj.gov.cn) 3.遵义市考区网站:共产党员之家-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http://www.zunyiyj.gov.cn) 4.安顺市考区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anshun.gov.cn) 5.黔南州考区网站:黔南组织工作网 (http://www.qnzzgz.gov.cn) 6.黔东南州考区网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http://www.qdn.gov.cn) 7.铜仁市考区网站:铜仁智慧党建云 (http://www.trzhdj.gov.cn) 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rsj.trs.gov.cn) 8.毕节市考区网站: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bijie.gov.cn) 9.六盘水市考区网站: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lps.gov.cn) 凉都先锋党建云 (http://www.lpszzb.gov.cn) 10.黔西南州考区网站: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http://www.qxn.gov.cn) 2024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将于2024年1月公布,报名入口可关注贵州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gzrsks.oumakspt.com:62/tyzpwb/。2024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2月。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贵州省考报考流程参考2023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须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3年1月12日至1月15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①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月1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月16日17:00至1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9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00元/人;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向招录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17:00。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加分 ①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②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③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需现场复核加分手续的人员,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2023贵州省考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 根据往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24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下中旬。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流程如下: 1、打开浏览器,输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搜索并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官网首页或相关栏目中,查找“公务员考试”或“招录信息”等入口,点击进入报名页面。 2、注册账号:考生首次报名时需要先注册一个个人账号,按照网站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登录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账号后,按照指引填写报名表,包括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填写时请注意准确性和完整性。 4、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按照要求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根据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5、缴纳报名费:根据报名规定,完成报名表填写和材料上传后,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 考生在报名期间务必严格按照官方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避免错过报名截止时间。 一、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公告及相关职位自行发布。请报考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上述市(州)网站(网址附后)相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适时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及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明确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参加我省公开招录公务员各环节考试。 三、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上的学历、学位和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笔试。 (四)资格复审。 (五)面试。 (六)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七)体检。 (八)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审批。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3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于2022年3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繁忙,出现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三、提交“报名信息确认”后,哪类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一)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2月27日17:00前),可以在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该职位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在本考区重新选择,不能跨考区。 四、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22年2月27日17: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22年2月27日17:00至3月1日18: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示广大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哪类人员可以免收考试费?如何办理免收考试费手续? (一)免收考试费对象。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2022届毕业生。 (二)办理手续。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资料。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资料不属实等导致申请免收考试费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招录对象中“本省户籍”、“本省生源”与职位表中的“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2年2月户籍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到普通高校学习的人员。 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七、2018年以来曾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过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是如何规定的? 2018年以来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后因取消录用等原因离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队伍的不得报考。 八、技工院校的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技工院校人员可按以下条件和职位报考公务员: (一)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可报考无专业限制的职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九、报考人员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十、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一)外省籍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本省籍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能报考;其他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十一、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是指的哪些人员? 指毕业后须到指定单位工作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定向生。 十二、非2022届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能否用过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证报考? 截止2022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2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过去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如在读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参加考试)。 十三、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历的人员,其服务基层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十四、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十五、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可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其中一个登记专业选择报考。 十六、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包含哪些? 省司法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和省司法警官学校人民警察职位。 十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2年3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后,还须参加3月27日的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十八、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各专业所属学科类(门类)和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计算机、会计等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登陆“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在“公务员招录”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中查询。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www.moe.gov.cn)在“文献”栏目中《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公开”栏目中《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目录〉(2021版)的通知》中所列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职位。 十九、关于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关于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报考人员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审核直接加分。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享受民族乡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 (7)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 资格复审时若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十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如何规定的? (1)“生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参加高考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人员。 (2)“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 (3)“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①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服役满5年退役的人员;②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满5年,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十三、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事业人员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 (2)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应累计满3周年。 (3)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为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4)在报考时,只能报考本县机关(单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二十四、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 (2)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任职时间累计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3)在报考时,只能报考本县机关(单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五、截止2022年2月23日,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 (2)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应连续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 (3)在报考时,只能报考驻村所在县机关(单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六、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七、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测评项目是什么? 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有关最新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二十八、体检标准按什么执行? 公务员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查阅上述体检标准,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二十九、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十、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报考指南》仅适用于《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由贵州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贵阳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www.gysdj.gov.cn 遵义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www.zunyiyj.gov.cn 铜仁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rsj.trs.gov.cn 黔西南州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www.qxn.gov.cn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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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cqhytyy.cn/post/19991.html发布于:2026-03-03



